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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向企业借款的利息是否交税。

综合法律 2021-08-16 04: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
    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 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的问题: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个人借款的费用支出,凡用于生产经营的,在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列支。企业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目前尚无需开具发票的规定,应按“真实、合法”的原则,依据提供的合法佐证材料来确认支出,并允许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个人所得税是在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申报该个人所得税时需要填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支付收入明细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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