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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二楼。楼下的一楼白天,晚上敲天花板恶意骚扰。楼上的三楼也敲,安装了窃听器。一次报警近三年了。楼下的人还踢门,打门。又打了两次人,警察局没有调查处理。

综合法律 2021-08-16 06: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离婚诉讼期间,被告骚扰原告的,原告可以报警处理。
      
    2、报警后,警方会有相关的报警、处警记录,可以作为证明原告主张的证据使用。
      
    3、如果原告无法调取的,可以写调取证据申请书,申请法院调取。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财产平均分配,债务均担。
  • 被侵权人被骚扰,严重扰乱正常生活的,可以先与侵权人协商,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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