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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由谁执行

刑事辩护 2021-08-16 2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监视居住能离开居所,应经执行机关批准。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等
  • 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办案机关指定的居所。对于办案机关指定的居所,刑诉法和刑诉诉讼规则只作了限制性规定,即: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与审讯场所分离;安装监控设备,便于监视、管理
  • 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中的案件承办单位均可做出监视居住决定,谁做出的决定,执行地点当然也由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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