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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问左眼受伤鉴定七级能赔偿多少钱,工伤,另外住院费用要在伤残赔偿金中扣出吗?谢谢,

工伤赔偿 2018-11-12 08: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员工受伤已经认定为工伤,那么员工治疗期间的费用是不用本人承担的,根据受伤的情况,在治疗完毕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鉴定结果由伤残等级,那么员工是可以享受到一次性的补助金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您好,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被鉴定为
    五、六级伤残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而残疾辅助器具费是工伤康复费用,二者是两个不同的赔偿项目可以同时要求。目前对于残疾辅助器具费并没有具体的计算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一般实务中的处理方法为依据配制机构意见要求一次性赔偿或当费用实际发生后另行要求赔偿。
    二、可以根据民法的相关理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但由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项目,所以在法律实务中精神损害赔偿金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三、伤者在住院期间是由其母亲照顾护理的,则可以要求住院护理期间的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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