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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创立的企业,股份均值的,如今运营有艰难。不足付款债务及平时支出,集结股东大会,有一位不参与,都不回应,别的俩位公司股东意味着企业66%的股份,是不是有权利处理企业固资以偿还债务?必须哪些的程序流程才可以合理合法?3个人创立的企业,股份均值的,如今运营有艰难。不足付款债务及平时支出,集结股东大会,有一位不参与,都不回应,别的俩位公司股东意味着企业66%的股份,是不是有权利处理企业固资以偿还债务?必须哪些的程序流

改制重组 2021-08-19 07: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破产不是说不用清偿,首先,破产后的财产不管是否足以抵债,公司所有的财产都是需要拿来还债的,只是说股东不需要额外掏钱出来清偿而已。
    如果不足以清偿的,是按照比例清偿的,如有有债权人有优先债权的,是需要优先清偿这些债务,清偿完之后才清偿普通债务。
    如果没有钱可以清偿了,则就不需要清偿了,这些债权人就自认倒霉。
  • 如果企业不想破产,可以自行进行清算,但是前提是企业可以承担全部的债务,即还没有到资不抵债的程度,如果清算过程当中,发现企业全部资产仍不能偿还企业全部债务,那么仍然需要向法院申请破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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