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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下 有些人应用本人的图片在其他交友软件上边公布,我一开始只了解肯定是了解的人,不清楚到底是谁,传出警示随后删除了我的相册,后边不经意间发觉就是我了解的一位男性盆友,我想问一下这类状况我应该怎么做?它是归属于侵犯肖像权吗?您好!我想问下 有些人应用本人的图片在其他交友软件上边公布,我一开始只了解肯定是了解的人,不清楚到底是谁,传出警示随后删除了我的相册,后边不经意间发觉就是我了解的一位男性盆友,我想问一下这类状况我应该

交通事故 2021-08-19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侵犯隐私权、肖像权属于民事侵权,均被涉嫌犯罪,可以请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情节严重的,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侵犯名誉,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诽谤罪。
    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 这个问题的界定,首先的标准就是是否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无论何种情况、无论图片来源于哪里,只要是他人的图片,在使用之前务必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否则就会构成侵权行为
  • 我国法律虽然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任何人不能随意侵犯,但这并不代表未经其本人同意使用公民肖像的行为都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换句话说,肖像权的行使也是要受到一定限制的。
    一般认为,如为维护社会利益需要使用他人肖像,就不属于侵犯肖像权,如办案机关公布嫌犯的照片、新闻报道中拍摄到的人物照片等,这些都不能算侵犯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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