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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普通程序1月12日开庭到现在7日Il日己经六个月了,法院依然没有下判决书,我该怎么办?求助

交通事故 2018-11-12 1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只是对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其中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为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如果想快点拿到判决书,可以打电话去法院催。不过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如果案情简单,一般很快就会出判决。
    若案情复杂的话,时间可能会稍微长一些。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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