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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半个月离职单位不给

合同纠纷 2021-08-19 12: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职工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试用期离职不需要赔偿单位,不过如果是在职期间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试用期离职,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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