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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书签了可是在顾客未付款订金前,卖家家里有本质艰难,不愿卖了,数次沟通交流,顾客不愿妥协,沟通交流未果,彼此规定走司法程序,商家能追责中介公司跟顾客有串通,想促使买卖,给卖家各心理压力的个人行为,能够追责中介公司义务吗?二手房买卖,合同书签了可是在顾客未付款订金前,卖家家里有本质艰难,不愿卖了,数次沟通交流,顾客不愿妥协,沟通交流未果,彼此规定走司法程序,商家能追责中介公司跟顾客有串通,想促使买卖,给卖家各心理压力的

综合法律 2021-08-19 12: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购房者造成了损失,购房者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  
    2、因中介的过错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  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购房者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中介机构应当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对于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中介机构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欺诈行为,购房者可以要求中介机构双倍赔偿。  
    3、因出卖人提供的信息有误造成的损失  中介机构保证已事先核实为购房者提供的房屋资料,并满足购房者的特别要求,但因出卖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有欺诈内容,应由中介机构承担损失,先行向承租人赔偿损失。
  • 关于房屋中介产生的纠纷,是服务不符合约定可去消协;是涉及法律纠纷可法院起诉;是涉及欺诈的可报警;是房产合同问题可去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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