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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两夫妇在加工厂干了52天,老总说大家干的活不太好,后圣功老总借走800零元钱,大家夫妇薪水是13500一个月的,老总一直没和大家签订合同,问过他便是没签 ,那样大家就拿了8000元钱,这些钱大家不用了老总还不许走,那样该怎么办呀我两夫妇在加工厂干了52天,老总说大家干的活不太好,后圣功老总借走800零元钱,大家夫妇薪水是13500一个月的,老总一直没和大家签订合同,问过他便是没签 ,那样大家就拿了8000元钱,这些钱大家不用

离婚 2021-08-20 06: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劳动者正常离职,公司不让走,公司违法,公司需配合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领取公积金的条件之一。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是通过招投标,中标后未签订合同,那就不是违约而是违法。
    如果只是双方谈判,但未签订合同,都未“约”何来“违约”之说。
    如果有口头协议,那就需要你举证口头协议成立,口头协议最好有第三人证明,一般很难举证。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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