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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没有借给我钱,我想起诉他,在合同中争论解决的是本借款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调停的,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所以,我作为甲方,可以在我所在地起诉吗?还是必须向对方所在地起诉?对方没有借给我钱,我想起诉他,在合同中争论解决的是本借款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调停的,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所以,我作为甲方,可以在我所在地起诉吗?还是必须向对方所

诉讼 2021-08-20 14: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11月17日法复<1993>10号发布)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
    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
      而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四种: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二是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四是用诉讼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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