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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工资该怎么办?老板不给我发工资。

劳动纠纷 2021-08-21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 老板拖欠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先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之后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如果用人单位拖延或者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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