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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司找理由减免工资2000元,进公司前对上司说的每月工资8500元(口头说的)6月26日上司通知我30日之前没有工作,没有书面交接,没有管理减免2000元的工资。2019年3月18日进公司的5月6月,我每月休息两天也没有发工资,没有和我签订雇佣合同,说放人就放人。我该怎么办?上司找理由减免工资2000元,进公司前对上司说的每月工资8500元(口头说的)6月26日上司通知我30日之前没有工作,没有书面交接,没有管理减免2000元的工资。2019年3月18日进公司的5月6月,

劳动纠纷 2021-08-21 19: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有人单位无故扣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员工需要和用人单位而不是老板个人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法自愿的条件下签署,签名或者按手印都可以,签订之前,要仔细阅读有关款项。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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