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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年8月在电视上订购了手机,到货时怕是假的,没有收到,今天上海的投诉中心给我打了电话。商家抱怨我,给了我两个选择。一个是我按成本的十倍或三十倍赔偿商家。二是双倍赔偿投诉中心和解,我不同意那个投诉中心的人对我大声喊叫,说要把这件事记录在我的文件里。我该怎么办?你好,我今年8月在电视上订购了手机,到货时怕是假的,没有收到,今天上海的投诉中心给我打了电话。商家抱怨我,给了我两个选择。一个是我按成本的十倍或三十倍赔偿商家。二是双倍赔偿投诉中心和解,我不同意那个投

消费者维权 2021-08-22 10: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知假买假的行为是针对假冒、伪劣或过期的商品,为获得加倍赔偿而购买,不具有不法性,而是具有社会公益性的行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以个人力量对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予以社会监督和打击,是法律所鼓励和提倡的。
      因此,知假买假的人也属于消费者,你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而获得双倍的赔偿。
  • 如果是商家的原因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与商家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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