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老师您好我是一名大一学生,暑假找了一家中介进厂做事但现在厂里不让暑假工上班让长期工上班,而且上个月工资还没发,厂里现在就是说暑假工要自离就自离不自离就等消息,但自离会扣我们好多钱。我想请问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8-11-13 07: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定节假日加班受伤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有关规定附后,供您参考。根据《劳动法》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发放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职工长期不上班,首先要了解什么原因,因工伤休养长期不上班的,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因女职工三期期间不上班的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无故不来上班的。单位如果就是不想要这个职工,最好采取裁员方式与这个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最好不要用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如果违反单位规章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一旦不服,起诉到劳动仲裁或者人民法院,多数案件都是用人单位败诉,因为用人单位很难举证自己的制度是合法的,企业制度应当经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职工进行公示等等程序,单位在举证过程中很难证明自己的这些过程,往往会被认定为举证不能,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注意《劳动合同法》相对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属于上位法,且《劳动合同法》属于新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两者之间有矛盾的地方,应当以《劳动合同法》为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马鞍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