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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为啥的户籍,沒有享有一切优惠政策,我想买房子,并且还不帮我享有,买房的政策优惠

诉讼 2021-08-24 10: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上有一些优惠政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具体方式是: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 你说的国家优惠政策是由国家哪个机构管理或给你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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