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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还在餐馆工作中,压了我20天薪水不给,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21-08-25 15: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 工伤休息期间单位不给工资的解决方式:
    如受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可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受伤一个月内申报工伤。
    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需要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鉴定结论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能够享受工伤保险伤残补助金数额标准赔偿
  • 有两个途径解决问题: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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