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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家的叔叔他开车撞死人,他41岁了还未有老婆,对方要求赔偿给他叔叔他没有钱,要我们家赔偿应该对了吗?

劳动纠纷 2018-11-14 12: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撞死,赔确定是否双方责任已定,如果事故认定书确定肇事方是全责,那就按照相关的法律按照相应的赔偿清单一一对应赔偿即可。如果事故认定书确定撞人一方无责,那么也就是保险在10%的理赔额度内进行赔偿。
    第三,确定肇事方有责任,也就是其需要赔钱,那么就需要确定赔偿的金额和赔偿项目,一般要注意抚养费、丧葬费、医疗费、奔丧亲属的相应费用等。
  • 交通事故,肇事者没钱赔偿,胜诉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 如果确定没有钱,法院可以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钱再申请恢复执行。还可以有法院出面进行协调分阶段赔偿。 
    一、法院审查案件,判决书只是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有金钱执行内容的案件,判决书一般会明确要求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的义务。但义务人是否遵照判决的要求去履行,情况则十分复杂。有及时履行的,也有不理不睬的。
      
    二、对方不履行时,可以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法院可以采取法定的强制执行措施,但能否得到执行,仍是未知数。
      
    1、执行措施:责令申报财产,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可予以罚款、拘留;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强制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强制过户等。 
    2、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对方的财产所在地或线索,人民法院也查找不到对方的财产,面对这种情况,除了暂停执行外,恐怕也是没有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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