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那几位法院领导才有决定权?审核批准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谢谢!

离婚 2018-11-14 12: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申请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规定:
    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③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④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后果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 仍然可以取保候审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管当事人是否被逮捕,只要是在诉讼过程中,经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决定后,都可以予以取保候审。并且,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也应该进行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检察院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另外,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法定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的,办案机关也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对当事人予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湛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