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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申请行政复议?政府?法院?

其他 2019-06-11 04:2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向处理部门的上级部门申请复议。
  •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 1、

    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且依法应当由本机关受理;

    3、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理由;

    4、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人应当向本机关说明理由。

  • 行政复议申请是由于司法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即司法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司法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在审查被申请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的一种行政行为。
    (一)申请
    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向处理部门的上级部门申请复议。
  • 见《行政复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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