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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江西做教师工作10年,缴纳了社保10年,后来出去深圳做个体户,个人名字缴纳了6年社保,请问我的社保可以加在一起吗?如果加在一起有16年的社保,我就不用在缴纳社保了吗?

劳动纠纷 2018-11-15 06: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各地不同)核定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第12条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  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  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 个体户买社保流程如下: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参加社会保险。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应按单位性质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无雇工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个体户给员工办理社保流程: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用下列证件和资料到所属地税征收大厅办理单位缴费登记和个人缴费登记。  
    (1)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调令、编制卡,干部、工人介绍信(复印件)或劳工合同书等。  
    2、个体户给自己办理社保流程: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还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由社会保险业务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统一登记和征缴核定,工商银行受地税机关委托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救助保险费;  
    2、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参保人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核定通知单》到工商银行网点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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