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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91年参加工作  01年单位破产  现在想补交社保 请问要交多少钱呢

劳动纠纷 2018-11-15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保,缴纳的基数参照上一年当地职工的平均工资,其中养老保险的最低缴纳基数是当地上一年平均工资的40%,缴纳比例是20%,医疗保险的最低缴纳基数是当地上一年平均工资的60%,缴纳比例是5%。
    举例说明一下北京地区的养老保险,北京市2016年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是7706元,最低缴纳金额就是7706*40%*20%=
    616.48元。其它地区把当地的平均工资带进去就可以计算得出。
    在北京地区,自己缴纳社保分为低档、中档、高档三个档次,低档每个月缴
    1030.96元,中档每个月缴
    1357.87元,高档每个月缴
    2011.25元。
  • 公司倒闭后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企业破产后,不能及时就业,又没有申请自谋职业的,如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则可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企业破产后,其原有职工可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一部分职工在企业破产前或之后及时找到新工作,实现再就业,这部分人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国有企业破产时,一部分职工申请自谋职业,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对这份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费,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三,只有在企业破产后,既没有及时重新就业,又没有申请自谋职业,同时又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的,才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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