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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保险,公司漏交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四个月没有交费记录,人事拖着不给我办理,我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8-11-15 13: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是当地户口,那么公积金缴纳具有强制性,单位不缴纳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如果你不是当地户口,公积金属于单位福利,可以不缴纳,不具有强制性。当然,如果你是外企工作的中方职工,那么单位必须为你缴纳公积金,具体请参看《关于印发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 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 公司不给上任何保险,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可以向社保中心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
    若因此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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