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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因公司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自己辞职的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

保险纠纷 2018-11-15 20: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自己辞职后,如果想要自己缴社保,以下是最常见的两种:
    一、在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保
    条件是城镇居民,有户口,没有工作,为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选择自己缴纳社保,城镇居民社保不好办理,一般大部分人群都会通过当地的社保中心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缴纳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虽然失业险没用,但是也得缴。
    二、担心社保断档,找代理机构缴纳社保
    这里面一般是指在大城市工作的外地人,遇到离职、换工作等情况导致工作空窗期,担心社保断档影响买房买车等,去找一些代理机构缴纳社保,也有很多人是找周围开公司的朋友代为缴纳。
    五险一金可以选择性的缴,除了养老、医疗、失业三险之外,其它两险一金可缴可不缴,由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短期断缴影响不大,所以大家一般缴纳的只有三险。
    不过这种情况缴纳的社保都是短期过渡性质的,没有人会常年不工作还要缴纳这种社保,否则就亏死了。
  •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 1、从职工入职之日起缴纳。
    2、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
    (1)职工缴纳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平均,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8%(企业
    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Z%、个人1%),工伤和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企业全额缴纳。
    职工应缴纳的社保由企业在职工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医保待遇、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失业享有失业金。缴费年限满15年,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领退休工资和享有退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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