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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酒驾撞人,全者,伤者头部受伤,缝了三针,轻微脑震荡,胳膊小面积皮外伤,要求我赔偿四万,协商未达成,伤者住院两个多月,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8-11-16 13: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酒驾面临着行政处罚,醉驾面临刑事处罚。但是上述两个处罚并不能免除交通事故案件本身的民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对双方责任进行划分,受害人可以以该责任认定书作为证据材料,结合其他证据,协商或者起诉要求赔偿。
    对于已经垫付部分,如果认定为需要赔付给对方的,可以主张垫付部分抵扣相应款项,如果认定为无需赔偿则可主张退回。双方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 脑震荡是医学颅脑损伤中最轻的一种,依据90两部两院《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八条本来可以定轻伤,但法医学上的脑震荡和医学上的脑震荡诊断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法医学上的脑震荡有严格的诊断标准,不像医学上好多诊断都是比较随意的,现在轻伤第八条大多数鉴定部门都不采用的,所以一般不能够上轻伤,为轻微伤。如果是被侵权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主张赔偿。
    具体金额根据他的收入水平(例如误工费计算)、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例如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时间因素等不同而不同。
  • 协商损害赔偿后再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能否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此,对于合法有效的协议,双方就应该按照协议约定各自承担损伤治疗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与受伤有关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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