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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出让土地证抵押向个人借款,可以向有关部门登记吗?

房产纠纷 2018-07-04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招标、拍卖、挂牌。其中,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协议出让-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通过平等协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招标出让-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通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拍卖出让-是指由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通过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挂牌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土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截止期限的报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三十七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
    (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因此,个人土地抵押借款合同中抵押的财产是用地使用权。
  • 土地抵押登记费收费标准介绍如下规定明确提出,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时,可向申请人收取土地登记费。土地抵押登记费收费标准继续按件收取,收费标准为:住宅用地每件100元,非住宅用地每件700元。住宅用地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宅用地登记的土地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土地证书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土地权利人核发土地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相应的证书工本费(普通证书: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国家特制证书:单位和个人均为每证20元),由土地权利人自愿选择普通证书或特制证书。土地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换发新证的,只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建设项目的土地登记不得收取土地登记费。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宅用地登记,不得收取土地登记费,只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由一个部门统一办理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只能收取一道房屋或土地抵押登记费。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变更(未发生权属转移)、地址变更而申请的土地变更登记,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土地登记收费不含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收取的地籍测绘费或勘丈绘图费。土地登记机构在办理非住宅用地登记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的土地权属调查,可收取土地权属调查费,收费标准为:非住宅用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的不收费,超过部分按每平方米
    0.22元收取。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等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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