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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装修工人装潢工作完成后,主人家不仅将工人的工资压的比市场价更低,还拖欠,但是没有装修合同,通过法律途径能要回工资吗

合同纠纷 2018-11-16 20: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可以通过投诉要回工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一)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二)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拒不支付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四)其他侵害劳动者合法工资报酬权益的行为。
  • 业主应与有装修资质的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这样业主只与装修公司产生合同关系,装修公司与工人产生劳动关系。业主与没有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书面或达成口头装修合同,包工头雇佣工人从事该装修工作,业主成为工人的实际雇主,应当依据《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规定与包工头连带承担支付工人报酬的义务,工人也可直接向业主要求发放劳动报酬。
    如果业主已经依据合同向包工头支付了工人工资,但包工头拒不向工人支付的,工人可以向包工头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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