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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公司工作20年,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现A公司厂区一半马上要被B公司收购,我所属车间将被B公司收购。

   现A公司提出的赔偿金是按照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赔偿,也就是上年度平均工资20倍赔偿,且是否与B公司签订合同都是20个月的赔偿金。

   我不准备与B公司签订合同,请问我可以拿到一年两个月标准赔偿么?也就是相当于40个月的赔偿金?

   如果不准备再工作了,还有6年退休,可以办理失业金或者办理提前退休么?

劳动纠纷 2018-11-17 0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失业保险不可以退,失业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很多时候劳动者失业了或许想到把失业保险推到,或许可以领到一笔钱,其实这个想法是错的,下面找法小编告诉大家失业保险没有退保功能:
      失业保险没有退保的功能,但可以申请失业补贴金。
  • 如果是用工单位倒闭,用工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工单位只需将劳务派遣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新到新的用工单位上班。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倒闭,那么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与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与派遣单位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补偿,派遣单位也不得在派遣你到别的单位工作,只有你的合同解除后,和派遣单位再此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以派遣到别的公司上班。
  • 公司裁员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下面是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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