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与老公感情破裂,都没有婚外情,又离不了婚,为了孩子还得共同生活,就不想和他再有夫妻生活,该如何定一份协议

离婚 2018-11-17 1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说来,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债权债务偿还责任是具有法定约束力的,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过程不存在胁迫、欺诈的情形,要求改变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你可以和女方协商,如果女方不同意还款,那就真的没办法了。
      但是一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第三人是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离婚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只有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离婚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确认,按婚姻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是由母亲抚养,10周岁以内的子女,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确定抚养权。
    你们的孩子一直随你生活,如果法院判决,由你抚养的可能性较大,对方承担抚养费,其标准为有固定收入的,标准为本人月收入的20-30%承担。离婚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收入,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增加,均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没有对财产的权属作出书面约定,在离婚时,原则是一人一半。
    同时,夫妻共同债务也应一人一半承担。

  • 1、因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双方均有法定的偿还义务。离婚时,双方约定由一方偿还夫妻共同债务,该约定无法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对夫妻共同债务履行了连带的偿还责任,基于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2、离婚时,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男女双方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已经就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处置,债权人也仍然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了连带的偿还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1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25条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琼中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我与老公感情破裂,都没有婚外情,为了孩子还得共同生活,就不想和他再有夫妻生活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