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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三岁老人出车祸,住院四十多天,医药费花了6万多,最后结果赔偿只有8万多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18-11-17 17: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住院,车祸出院时办好相关证明
    出院时,医院会出具相关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应当详细列明休息时间、加强营养情况,护理情况。同时,还要注意保寸好医药费、住院费发票,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等,作为日后索赔的依据。
    最后,对于多数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来说,都面临着如何索赔?按照什么样的标准进行赔偿?赔偿项目有哪些等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涉及到证据材料的准备。没有证据材料,谈赔偿金额是多少,都是“水中月,镜中花”,可望而不可得。
    如果希望快速合理的得到交通事故赔偿款,最好是在出院前1-2周内办好律师委托手续,那么,律师就可以及时指导,准备好上述材料,确定伤残鉴定的最佳时机,节省诉讼时间。因为完整、严密的组织好全部的证据材料,一般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最少都需要1-2周的时间。
  • 医药费垫付情形
    1、车方先行垫付,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进行详细计算;
    2、伤者自行垫付,痊愈后根据法律规定理赔;
    3、车方和伤者协商垫付,待后期理赔时详细计算。
    ▌一般情况下医药费由谁垫付
    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
    一般情况下,肇事者还是会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医药费用的,没有人会看着伤者血流不止、无法医治的。

  • (一)交通费: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
    (二)营养费:需要做伤残鉴定,根据医嘱可以适当赔偿营养费用。
    (三)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领取退休工资,无误工费用)。
    (四)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来的。
    (五)第二次医疗费用:需要医院方的证明,已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六)医药费用:医院的发票扣除不属于医保范围及不合理的用药费用,(进口药费基本都被剔除)
    (七)伤残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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