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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律效力有原件高吗?

合同纠纷 2018-07-04 1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新版购房合同的内容:


    1、明确了卖方的保修责任和最低保修期限,卖方必须将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2、卖方要承诺房屋不存在“一房多卖”、司法查封,有义务对买房者信息保密。


    3、对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情况,车位、车库、会所等设施所有权归属,新范本引导买卖双方进行约定。


    4、新范本还细化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引入惩罚性赔偿金


    5、对给买房者造成损失的严重违约情形,卖方除退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还要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或买房者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与2000年的合同示范文本相比,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在平等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利、明确双方义务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买受人权益的保障;

    二是对签订合同过程中容易忽视的问题进行提示,引导买卖双方对合同重要事项作出承诺和告知;

    三是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引导买卖双方自行约定,避免引发纠纷;

    四是细化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

  • 凡符合法律规定的集体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表现在: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如果集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二)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问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么时间终止其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通常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一般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其效力终止。  
    (三)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的约束力。
  • 关于政府部门根据政策发放贷款而签订的借款合同。虽然《贷款通则》规定,各级行政部门不得经营贷款业务,但从最高院的判例来看,并非如此。  因为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地方财政部门为扶持特定的企业、行业发展,可以发放财政周转金,实行有偿使用,收取一定的资金占用费,定期归还。
    所以,此种情况下,由政府机关发放的贷款,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以认定此种借款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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