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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现在我老公和一个同事都在看守所了,已经一个月了,为什么我们家属没有收到逮捕书呢?我老公和一个同事在厂里职务侵占,把东西拿出来卖给外面老板一万多,现在老板已经逃跑了,物价局核实价格东西值9万多,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双方一起把这个9万多偿还了,能判多久?还有对方如果不偿还,那我只偿还4万多,在法律上能取得减刑吗?需要些什么程序呢?

刑事辩护 2018-11-17 1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职务侵占没有达到立案标准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一是通过追讨方式(包括司法程序)挽回经济损失;二是根据行政管理规定、 内部管理 规定、或党纪处分条例给予行政或党纪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三十条 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第三十一条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职务侵占罪是指刑法第271条规定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数额较大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主要如下,以此界定二者:  
    1.主体要件不同。二者虽均为特殊主体,但前罪主体是财物代为保管人;后罪主体则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除外。  
    2.危害行为不同。前者危害行为是复行为,含非法占为己有及拒不退还二行为要素,其中非法占为己有是指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即侵吞,而不是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的一切行为。后罪危害行为则含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诸多行为类型,如侵吞、窃取、骗取等。  
    3.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同。前罪行为人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抑或行为人根本就未有任何职务;后罪行为人却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若某公司员工甲在日常生活中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拒不退还,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则只能构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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