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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妻子产假期间孩子第三个月就没有付任何费用,也没有和妻子孩子任何联系,没有任何联系,孩子由妻子娘家带,男方没有任何探视联系及付任何费用,构成遗弃罪嘛?要多久时间可以起诉遗弃罪?

综合法律 2018-11-18 0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已经被判“遗弃罪”,可以凭遗弃罪判决书向法院起诉离婚。
    因为被遗弃起诉离婚的,向法院提供“被遗弃”的事实证据。在对方已经被追究“遗弃罪”的情况下,向法院提供该判决书作为事实证据即可。
  •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已经被判“遗弃罪”,可以凭遗弃罪判决书向法院起诉离婚。
    因为被遗弃起诉离婚的,向法院提供“被遗弃”的事实证据。在对方已经被追究“遗弃罪”的情况下,向法院提供该判决书作为事实证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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