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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民,因个人老板有事请我去做临时工无任何合同,只是口头相约,坐他们的车去做事的地方,半路上翻车,后住院治疗,请问这事是谁的责任,主要责任在谁,次要责任在谁。我该有什么责任,医疗费用怎么解决?

交通事故 2018-11-18 08: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工伤,员工自己负主要责任的,工伤认定虽然是劳动者无过错原则,但是如果劳动者行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话,那么也是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
      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况,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 工伤赔偿责任在谁?一般来说,若用人单位为劳动缴纳 社保,则由工伤保险赔偿,若没有,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赔偿的流程为:
    1. 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确定具体等级才能确定赔偿标准。
    3. 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法上没有临时和正式合同之分,只要签订了合同大家都是平等的合同制职工.福利和待遇按合同约定,如果法律强制的待遇单位没有给,你们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劳动法相关规定是,在同一单位工作满十年,离退休年龄不到十年的应当签订长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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