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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在上班路上被机动车撞伤住院11天,没伤到骨头,公司说不算我工伤,算病假。请问律师,我这算工伤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18-11-19 01: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涉及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可以进行两种不同途径的索赔。第一,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只要最后判定的责任不是您承担主要责任,那么构成工伤,您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一旦被认定为工伤的,您可以按照工伤的标准,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单位没有为您缴纳社保的,所有的费用都由单位单独进行赔偿。第二,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您还可以要求交通肇事的行为人按照应该赔偿的责任比例,根据您的伤情和治疗情况,赔偿您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赔偿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具体的计算标准如下:
    1.医疗费:需要根据您在医院的实际支出计算,以医院的医疗费用票据为准,包括已经支出的和将来确定要支付的两部分。
    2.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天数则需要由医生确定。
    3.误工费=误工期间x误工期间的收入。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您当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5.营养费。营养费需要根据您的受伤情况由医院给出意见确定。
    6.残疾赔偿金。是否残疾以及残疾的等级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确。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伤残的等级也直接决定了赔偿的数额,必须由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7.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如果确实需要残疾生活辅助器具的,费用也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具体的费用属于需要根据您父母的实际花费以及您所在地的经济水平、以及医生的意见等因素确定。具体的数额只能您根据您所在地的标准自行进行计算,同时在上述费用总额的基础上,您可以要求对方根据其所应该承担的责任进行赔偿。在工伤和交通事故相竞合的情况下,建议您先行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工伤的认定、伤残等级的鉴定都需要时间。在申请工伤认定的这段时间内您可以向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要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在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完毕之后,按照工伤的待遇和标准,您还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交通损害赔偿和工伤竞合的情况下,处理工伤的劳动行政部门也会要求您先行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之后,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当然如果工伤的赔偿项目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相重合的,那么只赔偿一次,不会重复赔偿。
  • 工伤假的核定
    1、工伤员工的伤害程度、伤害的部位;
    2、就诊医院出具的有关治疗和休息以及门诊治疗时间的建议;
    3、实际住院治疗的时间;
    4、工伤职工所在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内容的性质;
    5、工伤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的意见;
    6、工伤职工本人的意见;
    7、对工伤员工的治疗和工作有影响的其他因素。
    8、工伤假期的期限不少于住院的期限,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少于医生建议休息的期限。
    9、员工发生工伤申请工伤假期时,应当以所在事业体医院(其中球场员工为主题医院)核定的假期为准。
    10、医院应该根据工伤职工是否需要住院分别核定其工伤假期。如果不需要住院的,由医院予以核定;如果需要住院的,其工伤假期包括住院期间以及出院后休息和治疗期间。
    其中出院后的休息和治疗期间由医院根据就诊医院的建议和员工伤害程度以及伤害部位并结合其工作内容等因素合理确定。
    11、员工对医院核定的工伤假期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核定。
    伤势严重的以及治疗期间较长的,员工不服从医院核定的工伤假期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核定工伤假期。
    12、员工在核定的工伤假期内其薪资继续发放,核定的工伤假期结束后,员工应当及时回公司上班,如因伤势影响其从事原工作的,可由所在部门主管合理安排其他工作,但其原薪资不变,上班期间如仍需要门诊治疗的,医院和所在部门应当予以适当照顾,保证其在上班期间不影响治疗。
    13、工伤员工超过核定的工伤假期不回公司上班的,应当申请事假,不申请事假者,以旷工论处。申请事假期间,其工资不再发放。
    14、员工发生工伤,其本人或者所在部门应当在3天内填写《员工意外事故报告书》,注明属于工伤,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会签各部门和公司主管,公司认为属于工伤即可按照上述规定享受一定的工伤假期和其他工伤待遇。

  • 一、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或个人支付,有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无保险单位支付,自费药除外;
    2、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按《停工留薪管理办法》的目录列表规定月数执行,若需要延长的,必须向工伤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批后按延长对待;
    3、住院伙食补贴:按公务员出差标注待遇计算,也就是30元左右;
    4、营养费:需要有医院诊断证明且需要工伤部门审核;
    5、护理费:最后鉴定为1-4级的,伤残鉴定结论书中标准有护理的需要按护理级别支付护理费,无标注的仲裁基本不支持护理费、法院阶段会支持;
    6、二次手术费:以医院正规收据为准,支付主体同1;
    7、假肢、矫正器具:经个人向医院申请,医院开具假肢安装意见后,持意见或诊断证明向社保管理机构申请安装,若无保险的该笔费用直接由用人单位支付,需要有正规票据。
    8、交通费:仲裁阶段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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