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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农村户口,我的工作在北京,单位给我上了一份医疗保险,我还想在农村在上一份,以后可不可以享受两份待遇

保险纠纷 2018-11-19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医疗保险缴纳15年后,待遇如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
    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 买了社保可以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吗?社保中的医保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种类,一般如果您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属于农村户口,那么可以再办理农合,但如果您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那么便不可以再办理农合,因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针对的是城镇非从业居民,而农合针对的农村居民人士,所以两者只能办理其一。
    另外,在可以办理的情况下,您只需拿是户口本和身份证,带上两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基层民政部门医保办办理即可。它的缴费模式采用的是用一次性付清当年所有保费的方式。国家没有规定统一的缴费期限,各地一般是每年的11月至12月为缴费期间,1月1日起新一年度新型合作医疗的启动时间。
  • 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条件是,参保人员正常参保,从缴费的次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
    参保人员不可以享受医疗待遇的条件有参保人员非正常参保(如停保、退保等),参保人员未缴费这两种情况。
    参保人员欠费时,足额补缴医疗保险欠款后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医疗保险标识
    医疗保险标识
    欠费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的,在批准的缓缴期内,职工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缓缴期最长不得超过规定月数。
    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是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部分,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的部分。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主要包括门诊普通疾病的基本医疗费用;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医疗费用,及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对应医疗费用中,按比例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对应的医疗费用中,按比例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2]
    公务员医疗补助
    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是保持国家公务员队伍稳定、廉洁,保证政府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
    主要包括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以及个人账户等方面的补助。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捆绑,解决患有重大疾病参保人年内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个人经济能力负担过重的问题。
    凡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必须参加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保险。参保单位按本单位人数(含退休人员),以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缴。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可以支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
    凡参加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保险的人,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时,可以使用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保险进行支付。即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支付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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