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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几天前。骑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电动车车主脾脏破裂,已经切除,他家人需要我垫付医药费,我现在已经给他垫付一万,还要跟我要,我需不需要在给他垫付,现在责任书还没有下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8-11-19 15: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相撞,责任,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共同责任、无责任。
    你的医疗费等费用由机动车一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不足赔偿的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由双方当事人分担。
    如果你这台车投保了交强险,赔偿原则跟上面是一样的,但如果你没有投保的话,就麻烦了,对方可以要求你先承担2000元财产损失,就是应当投保交强性,没有投保,责任就由你来承担。
    扣除2000元后,再按50%分担责任。
  •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1)立即停车。
    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保持头脑清醒,要镇定,切记不要慌张。
    (2)及时报案。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拨打“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
    必要时,在报警的同时也可以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以及消防部门呼救、求援。
    (3)抢救伤者。
    如事故中有人受伤,应设法送医院抢救治疗,除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
    对于能现场采取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在无过往车辆或救护车的情况下,也可动用肇事车将伤员送医院抢救,但要将肇事车各个车轮的着地点以及伤员倒位描出,做好标记,并要留人员看护现场。
    (4)保护现场。
    保持现场的完整性,能够获得事故发生时的原始证据,对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认定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交警到来之前应当保护好现场,除非因抢救伤者和财产需要,不得擅自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物品等,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
    如遇下雨、刮风等天气,应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将痕迹盖起来保护好。如有必要,当事人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破坏。标围现场时,应尽量做到不妨碍交通。
    如果车辆通行确实有可能使现场受到破坏和危及安全时,可以暂时封闭现场,中断交通,待交警到现场勘察完毕后,再行疏通。
    (5)进行赔偿。双方可以写上吧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
  • 交警会根据现场勘验、检查的结果,确实双方的事故责任。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话,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进行复核。
    一般而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例如电动车)发生的车祸可以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有证据证明电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具体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认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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