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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板没有签劳务合同在上班路上出事故老板要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18-11-20 2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去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有需要的可以去当地工会或者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公司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你可以要求公司和你补签劳动合同,补交保险。
    如果公司拒绝,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
    1、支付你从入职的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
    2、如果你以以上理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公司还应当向你额外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劳务合同,用工单位是将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没有赔偿如果劳务派遣公司因为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开除员工,没有任何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员工违法违纪,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责任如果因劳务派遣公司原因解除合同不再派遣,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支付工作年限补偿,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做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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