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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老爸在工地做事,受伤了,是小包工头叫去的,上面有大老板,出事了应该是谁负责任???

劳动纠纷 2018-11-21 0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人在工地出事故,建议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若伤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缺少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伤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3、医疗诊断证明等。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索赔。
  •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肯定属于工伤。  至于谁应该负责,单位一定要负责。  关于你的情况,要调查你的过错责任,如果你有过错,可根据你的过错大小,承担部分责任。
    如果你没有过错,可不承担责任。  同时还要看受害人是否有过错,受害人有过错的,可减轻单位的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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