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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1年6月买的房子,当时房价接近8000元,2012年4月5月开发人员降价约2000元,邻居买的是6100元/平方。我们是今年10月31日提交的房间,也就是说大楼的降价在我们提交房间之前。你好,我是2011年6月买的房子,当时房价接近8000元,2012年4月5月开发人员降价约2000元,邻居买的是6100元/平方。我们是今年10月31日提交的房间,也就是说大楼的降价在我们提交房间之前

房产纠纷 2021-09-26 06: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合同有约定的必须按照合同进行赔偿,
    如果开发商不进行赔偿你可以拒绝收房,只要你一直不收房他们就一直无法拿到你的房款,
    因为房款是在房管局“监管资金账户”,最好的方式就是先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话,
    直接请求仲裁或起诉都可以,只不过比较耗时间和精力,还是协商最好了。
    关于收房,其实没有太多的问题,只要好好的看看玻璃门窗是否完好,强是否平直,有无裂缝等,其实基本上全部都是可以一眼看出来的东西,主要就是保证品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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