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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盗用我的身份证办的银行卡我本人可补办然后把钱取出来么

银行 2018-07-05 00: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及有关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是违法行为。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盗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一旦丢失或被自动柜员机吞进去,没有与卡一致的身份证无法办理挂失或取证业务。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第六条 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
      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代理人应当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 身份证补办需要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部分省市可以异地办理,具体到相关部门咨询):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首先通过电话立即进行口头挂失。然后通过查询账户余额变化,在取得证据后,通过银行客服报案或报警。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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