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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机器压到手,致使右手小指远节指骨远端骨折,不知道能不能评到工伤伤残等级,在广东中山这边,谢谢急。。

劳动纠纷 2018-11-23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各个等级的评定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凡符合如下情况之一者,应鉴定为八级伤残,享受八级工伤赔偿标准。下面来了解下八级工伤:   1)人格改变;标准   2)单肢体瘫肌力4级,   3)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   5)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   6)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7)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8)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9)面部烧伤植皮≥1/5;   10)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   11)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   12)全身瘢痕面积≥20%;   13)女性一侧乳房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14)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15)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总体高度减少1/2以上者;   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7)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18)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   19)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   20)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   21)因开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者;   22)四肢大关节创伤性骨关节炎,无积液;   23)急性放射皮肤损伤Ⅳ度及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手术治疗后影响肢体功能;   24)放射性皮肤溃疡经久不愈者;   25)一眼矫正视力≤
    0.2,另眼矫正视力≥
    0. 5 ;   2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
    0. 4 ;   27)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2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2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   3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31)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后眼压控制正常者;   32)双耳听力损失≥41 dB或一耳≥91 dB;   33)体力劳动时有呼吸困难;   34)发声及言语困难;   35)牙槽骨损伤长度≥6 cm,牙齿脱落8个及以上;   36)舌缺损amp;lt;舌的1/3;   37)双侧鼻腔或鼻咽部闭锁;   38)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Ⅱ°;   39)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有功能障碍者;   40)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开口困难,颜面部凹陷畸形不明显,不需手术复位;   41)肺段切除术;   42)支气管成形术;   43)双侧多根多处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 以上就是骨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希望能够帮到你。
  •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9九级
    5.
    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
    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
    5.
    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
    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十级伤残系列第12条的解释,全身各部位骨折伤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为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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