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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请我家亲属吃饭。。他来时在家就喝酒了,在我家没喝多少,然后走时我家老公出去送他时提醒他注意开车到家给打电话,然后回去时在路上出车祸死了,他是自己开的车撞到大树上了,我家有什么责任?第天人就火化啦刚开始他爸说不追究责任,可是火化完他姐姐不同意,要赔偿,,我家要赔偿多少??

损害赔偿 2018-11-23 1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责任,车祸首先你要有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前面两个险种是赔偿对方损失,车损险是赔偿自身车辆损失。
    出事故你全责先从交强险来赔偿,交强险只要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
    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交强险的保额内赔,超出交强险保额,由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赔偿。
  • 撞人索赔程序
    (一)、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车到保险公司。
    2、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二)、交通队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一定要索要有关单证,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医疗费(需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误工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交通费(需要提供车票)
    残疾补助费 (需要提供残疾证明)
    死亡补偿费 (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

    《事故证明》要求写清双方所负责任和赔偿方式。《经济赔偿执行凭证》要求写清具体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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