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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今年50了到了退休年龄,可是退休档案的年龄与身份证户口本等,所有的证件不符。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8-11-24 0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退休年龄已到,社保年限不够可以根据下列情况选择延长缴费,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3、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4、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   我们国家规定,从16周岁开始就可以参加社会保险。
      参加工作的机关企事业职工,从入职开始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单位职工,从缴纳社会保险开始,要一直缴纳到退休年龄,到退休年龄时,最低缴费要满15年,才可以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参保人,累计最低缴纳满15年,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
  • 一,档案里的年龄和身份证不一致的,原则上,以身份证上的年龄为准;这和当事人的身份(是否是军人),是无关的。
      二,相关规定: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的主要内容:
      关于企业办理职工退休是以档案中历史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还是以职工身份证,户口本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启用身份证以前,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原则上应以职工原始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发布以后,凡启用了身份证的,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应以职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由此引起的争议,属于职工因享受社会保险发生的劳动争议。根据《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国发〔1987〕69号)第30条的规定,凡属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细则规定的受案范围的,如当事人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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