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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车与人发生事故七曰后死亡,如果是次责驾驶证会降级吗

交通事故 2018-11-24 1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驾驶证要降级需本人提出申请,带上身份证、驾驶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即可。详见规定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第三十五条第
    一、二项规定的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 出现交通事故驾驶证被扣,一般可以在10日内取回,需要检验鉴定的,鉴定报告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就可以领取驾驶证。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 最新交通法规定驾驶证降级制度包括哪些车型  驾驶证降级制度只针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并且是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不存在降级的问题。  需要提醒的是,符合降级条件的,每次只注销准驾车型中级别最高的一个车型,如驾驶人持有A1A2驾驶证,第一次只注销A1。  
    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相关法律规定  第六十八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三、123号令实施前的违法记分和事故是否作为降级的依据  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123号令实施前已经发生的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不作为降级的依据。只有201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的记分、事故和审验记录,才作为降级的依据。  
    四、驾照新规A、B本满12分强制降级  交管部门按照新规要求建立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注销降级制度: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被注销降级。在注销降级时,只注销其当前最高准驾车型的准驾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此外,对于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记录,且实习车型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除按照实习期管理规定注销其实习车型驾驶资格外,还要按照降级规定一并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资格。交管部门同时推出了便捷服务,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  
    五、交通违法记分影响换驾驶证吗  驾驶证违法扣分是每年清一次的,当年的扣分未满12分,就不影响期间换证,但换证前是多少分,换新证后还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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