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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在一家公司,公司涉嫌经济诈骗,关了12天,要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8-07-05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触犯《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至二百条所规定的各类金融诈骗罪以及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最高刑均为无期徒刑。如果不存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情况,追诉时效为二十年。更换身份信息不能免除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公安及司法机关一旦掌握相关信息,犯罪分子仍然逃不脱法律制裁。《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经济诈骗罪即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6.
    12.16法发[1996]32号)  
    六、根据《决定》第十三条规定,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的,构成信用证诈骗罪。  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处罚规定量刑标准  犯信用证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 遇到诈骗,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当地的公安部门进行报警,向警察人员提供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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