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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申请的一个月离职日期到期了,工作也交接好了,校区领导都在离职报告上给我签字了;但是总部领导为了留住我,不给我办离职,请问我把辞职报告寄到总部算不算离职?

合同纠纷 2018-11-26 1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公私机关的工作人员因退休、辞职、停职、免职、死亡等原因,脱离其所担任的职位。关于员工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离职是由员工本人提出的,用人单位应当给其出具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与办理离职手续不是一个概念,离职证明是为了证明员工与原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于其第二次就业的时候,供新用人单位审查。   有的员工离职,需要原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那么用人单位有为其出具离职证明的义务。
    但是,如果员工不辞而别,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旷工处理;对于超过规定的旷工时限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对于离职员工,用人单位应当加强离职程序的管理,即规定离职程序。
    按照离职程序辞职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给其出具离职证明;没有按照离职程序辞职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违纪处理。对于离职员工用人单位最忌讳的就是不予处理,即员工不找我,我也不找员工,这样的管理方式是有法律风险的。
  • 可以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到期后可自行离开,如用人单位拒不付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劳动者自动离职的行为属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递交辞职(要有书面证明,带时间的,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辞职信)申请即可,自己一定要留底,要有老板的签字证明,或者带时间的电子邮件也可以做证明。
    不需要领导批准的,只要书面通知到位即可,时间到就可以离开,公司要结算工作、不能以此为由扣工资。
    如果公司有违反,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应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到期即可办理离职手续走人,用人单位没有权力扣员工工资,用人单位扣员工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克扣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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