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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开车载绿化的、然后我叫工人、然后我开车载工人到高速公路了、在拔草了、然后那个工人被车撞死了、请问一下我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18-11-26 2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 被车撞死,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1、交通事故由交警认定责任。根据责任承担赔偿。
    2、一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3、伤情严重,经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的,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等。
    4、需要后续治疗的,应当赔偿: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5、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 发生车祸后被撞伤的,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双方责任,然后由双方根据责任的大小来确定赔偿的数额。如果双方不能够就赔偿达成合意的,一般由一方到法院进行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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