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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商家购买商品,但是对方拒绝出具购货凭证,我已经付钱了,能不能要求退货呢?

消费者维权 2018-11-27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销售者在修理、更换和退货上的责任,来源于《产品质量法》的如下规定,即: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上述规定适用于一般产品质量的三包规定。
  • 这类情况需要看商家有没有加入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如果有加入,买家对商品不满意,可以寄回商品,支付退回的快递费用,就可以退款了。
    卖家是肯定得同意的,因为这是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的基本条款,如果是因为质量等问题,退回的运费是要卖家支付的。
    如果卖家没有参加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那除非商品有质量问题,否则是不可以退货的。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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