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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结婚的时候隐瞒了有精神病史,现在有两个多月的身孕,男方能要求离婚吗

离婚 2018-11-27 1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就离婚事宜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直接带上相关材料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是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一方要求离婚的,那么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
      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
  • 对方犯精神病也可以离婚。我国法律规定,每个人都拥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婚姻自由的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权利,尤其是离婚自由的权利。这不因对方是精神病就会被剥夺了离婚自由的权利。
    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对方是精神病的,要想离婚,程序有点麻烦。你得先起诉变更监护人(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此种情况,配偶是第一顺序的监护人),然后再去法院起诉离婚。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四种: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在这里,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包括:
      结婚当事人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和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认定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法规定这是禁止结婚的,如果当事人已经进行结婚登记,则该婚姻为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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